新增“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在涉“婴幼儿配方乳粉”条款中增加“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并纳入注册管理;加大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草案说明时提到,2024年,媒体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暴露出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环节存在监管漏洞。
据悉,此次修法采取“小切口”模式,重点聚焦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的监管,释放出补齐监管短板、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的重要信号。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施行,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又在2018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正。今年再度启动修法,旨在积极回应近年来食品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
罗文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草案说明时表示,2024年,媒体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暴露出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环节存在监管漏洞,特别是缺乏准入监管,导致准入门槛偏低,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偏轻。目前,全国有1.6万多辆罐车从事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食品安全隐患大,急需加强规范管理,补齐监管短板。
罗文指出,当前急需通过修法加以解决的有两个问题: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问题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问题。
首先,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加强监管。草案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应当具备相应条件,依照规定的程序取得准运证明。草案还明确了发货方、收货方、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义务,其中规定,承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运输容器并及时清洗,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篡改运输记录、运输容器清洗凭证等单据。
同时,此次修正草案拟规定严厉惩处有关违法行为。对未经许可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违法行为设定严格的法律责任。加大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此次修法的另一大看点,就是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同“婴幼儿配方乳粉”一样纳入注册管理。
2015年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时,国内市场主要消费的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对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基本没有需求,国内也没有企业生产相关产品,因此仅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注册管理。
罗文指出,近年来,国内市场对婴幼儿配方液态乳需求不断增长,熊猫体育提供哪些服务主要是购买进口产品。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相比,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在品质控制方面风险更高。目前,部分国内企业已开始研发和试制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迫切期待明确监管要求。
此次修正草案拟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草案明确,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违法生产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